关于《社会实践(课外教学)》课程成绩管理方案最新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54     作者:   点击:[]   分享到:
根据教务处对《社会实践(课外教学)》课程成绩管理方案的最新规定,部分学生因客观原因不能在第五学期规定时间按期提交报告的,可申请缓考;按期提交报告但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可申请补考,具体申请时间等教务处统一通知。申请补缓考的学生在第六学期初按大学统一进度安排开展补缓考工作、录入补缓考成绩。
具体管理流程请见附件!